唐向东,男,1966年10月生,四川德阳人,高级律师
唐向东律师于1987年毕业后即留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在十多年的执业生涯里,唐向东律师先后担任了重庆新世纪电气集团公司、重庆造船厂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了数百件各种类型的案件,几乎涉及所有法律领域。唐向东律师曾任事务所副主任,其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提供各种法律服务的能力,其参加的诉讼案件曾被录制为重庆市法院系统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教学示范案例。